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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院2022年“推免生”工作方案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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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

一、“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2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肖明辉、王冲

成员:张莺迁、李晓斌、罗锐意、王汀、候雨欣、吴晓伟

二、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专业

推荐名额(人)

经济学

5

工商管理

5

公共事业管理

1

国际贸易

2

金融工程

5

合计

18

注:若某个专业的推荐名额未使用完,剩余名额由学院内部调剂到其他专业。

三、“推免生”遴选程序和办法

91717:00(大致时间),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审查合格者的总评成绩和排名,根据排名优先原则,按总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百分制)=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关于学业成绩计算的说明:

1.通识教育公共课纳入学业成绩计算,其中英语、体育等课程因按照“A、B、C、D”等级分班学习的课程,成绩无比较依据,可考虑不纳入学业成绩;通识教育选修课因缺乏比较依据,可不纳入计算。

2.涉及到等级制成绩的课程,原则上按照优秀“90分”、良“80分”、中“70分”、合格“60分”进行折算;

3.无法作为量化比较依据的选修课程可不纳入学业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

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由学院存档备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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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