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处分的记录。
2、在校期间所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二、专业调整考核办法
拟转入非“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的学生,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笔试考查科目: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大学数学(经管类),金融工程专业为大学数学(理工类),总分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调整学生提交申请时间
11月21日上午9:00-11月25日下午17:00,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咨询电话:028-84481153。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可于11月28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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