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严禁教学机构收取学费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
  查看:481
  来源:

  近日,我院接到群众咨询,询问我院同等学力管理学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是否授权教学机构收取同等学力学费一事。对此,我院郑重声明如下:

  我院未授权教学机构收取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班学费,考生的学费只能交到学校计财处(机构与考生协议收取的考前培训费、资料费不在此列)。

  郑重提醒广大考生通过学校官网等正规渠道了解同等学力招生信息,不要轻信虚假承诺,谨防上当受骗。若有相关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招生咨询电话:028-84765597,13908096270(电话微信同号)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