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查看:280
  来源:

一、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肖明辉

  组员:李晓斌、张莺迁、蒋丹、王汀、罗锐意

二、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处分的记录。

  2、在校期间所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三、考核方式及录取办法

  1.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一项专业调整申请和一项“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选拔申请。符合“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录取条件者优先录取。

  2.拟转入非“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的学生,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考查科目: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大学数学(经管类),金融工程专业为大学数学(理工类),总分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专业调整学生提交申请时间

  11月20日上午9:00-11月24日下午17:00,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咨询电话:028-84481153。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可于11月25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看。

 

 

 

学生网上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学生网上申请操作流程.docx  (105.53k)[下载]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